甌海一建筑企業未按規定修建人防工程被罰3萬元
來源:甌海新聞網 通訊員 林月兒 記者 葉斯斯
2022年08月11日
2022年08月11日
日前,甌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潘橋中隊查處一起職能劃轉后人防移送案件,當事人溫州甌海某建設有限公司不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修建人防工程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甌海某建設有限公司在新建廠房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中,在防空地下室軸線D-6~D-7交D-E處、S-F~S-G交D-5處、D-H~D-J交D-5處等三處臨戰封堵梁采用PVC套管支模,違反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34-2004)和《人民防空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價標準》(RFJ01-20150)中的強制性條款,該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空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
目前,當事人對封堵門上人防墻采用PVC套管、擴散室門下檻高度不夠等9項隱患問題均已按方案整改完成。鑒于當事人已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積極配合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甌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作出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來源:甌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編輯: 夏盧克